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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2019年11月05日 09:13  点击:[]

    江苏省昆山第二中等专业学校

    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专业建设和管理水平,形成专业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根据省教育厅有关专业设置与管理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对专业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第一章  专业设置的原则

    第一条  专业设置的原则:

    (一)专业设置要根据国家及地方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以适应生产、建设、服务、管理第一线岗位的需要为原则,进行广泛深入的、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人才需求预测和可行性的充分论证。

    (二)遵循职业教育规律,正确处理适应需求变化和保持专业相对稳定的关系,根据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总体规划设置专业。

    第二条  增设、调整专业的基本原则:

    (一)确保重点。优先发展社会急需的、关系学校长远发展的专业。

    (二)兼顾效益。积极发展市场竞争力强、就业形势好的专业。

    (三)培养特色。稳步发展具有地区特色、行业特色与本校特色的品牌专业。

    (四)相对稳定。调整或停办社会需求小、招生人数少、就业率低、缺乏竞争力的专业。对调整后的专业,应保持一个相对的稳定期。

    (五)适时调整。适应经济发展和职业岗位的变化,统筹规划、分段实施,适时调整,促进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

    第二章  专业设置的条件

    第三条  专业设置须符合学校专业建设与发展规划的要求。

    第四条  进行充分的人才需求专业调研,提供可行性论证报告。

    第五条  有完整、全面的该专业定位与建设规划。

    第六条  按照专业申报要求拟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相应的教学文件。

    第七条  配备完成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第八条  具备该专业必备的、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教学基础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

    第三章  专业管理

    第九条  学校建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积极鼓励和推进行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参与专业设置、建设和管理全过程。

    第十条  专业设置

    (一)每年3月至5月各系根据专业设置的原则和条件,结合上一年招生数据和对本年度生源情况的预测,毕业生就业情况的具体数据以及各自的师资情况和办学条件等,提出下一年拟开、续开和停开专业的计划和说明,并对拟开的新专业根据新专业申报要求组织专家论证。

    (二)每年5月底,各系将经调查研究确定的下一年专业计划和拟开设新专业的申报材料一并报至教学管理处,教学管理处经审核后,报学校确定,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审批,在教育部招生专业源目录平台上备案。

    (三)经审核批准备案的下一年招生专业源目录平台的专业,方可列入下一年的招生专业计划中。未通过审批备案的任何专业,均不得列入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定期对专业设置与调整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

    第四章  新专业申报

            第十二条 次年新设置的专业必须于当年的5月前申报,且必须使用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中规范的专业名称,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关于设置、调整新专业的报告(简要说明设置与调整专业的理由);

    (二)拟增设专业的论证材料;

    (三)增设专业申报表(附教学计划及师资队伍情况),表式见附件一、二;

    (四)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表,表式见附件三。

    以上申报材料需提交三份书面材料(请用A4标准纸张打印或复印),同时提交一份WORD格式的电子文档。提交方式可使用软盘,或者发送电子邮件。

    附件:1、增设专业申报表

     2、增设专业师资情况说明表、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3、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表

    附件一:

    增设专业申报表

    系(部)名称: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修业年限

    专业招生面向

    已设的

    相近专业

    开始招生时间

    及招生数

    计划发展规模

    专业服务方向

    (另附专业教学计划)

    申请增设专业

    的主要理由及

    人才需求预测

    情况(可另附

    调查论证材料)

    专业筹建情况

    (可另附材料)

    教师基本情况(需另附承担该专业课教师姓名、职称、年龄、承担何种教学工作的详细材料,见附件四)

    所缺教师解决办

    法及落实程度

    (可另附材料)

    其他办学条件落

    实情况(主要包

    括专业开办经

    费、教学实验开

    出率、实习基地

    以及学生宿舍、

    教室、图书资料

    等,可另附材料)

    尚需解决的办学

    条件及落实所需

    时间(可另附

    材料)

    系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学院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增设专业师资情况说明表

    系(部)名称

    申报专业名称

    本系现设专业情况

    本系现有教师人数

    其中

    高级职称人数

    中级职称人数

    专业带头人情况及主要科研成果

    任课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性别

    所在

    单位

    毕业

    学校

    所学

    专业

    任教

    课程

    (本表可续页)

    附件三: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表

    系(部)名称:                         审议专业名称: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名单

    序号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职务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与职称

    专业特长

    表决情况

    专业建设

    指导委员会

    人数

    参加审议

    人数

    同意设置

    人数

    不同意设置

    人数

    弃权人数

    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意见

    主任委员: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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