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绿化管理制度
1.学校师生都有保护校园绿化制止破坏绿化行为责任。
2.不侵占绿地(施工、商业网点、车辆停放等),不在绿地内堆放杂物、倾倒垃圾、污物。
3.不随意践踏草坪,不在上面进行剧烈运动,草坪发芽期不在上面活动。
4.不得在树上钉挂告示牌、广告牌等。不踩花、折枝、剥树皮,若采集标本、种子、插条等需要,要事先征得校主管部门同意方可进行。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或移动花草树木。
6.不损坏绿化设施。赔偿处罚参照当地政府颁布的有关《绿化管理条例》。后勤管理处负责维护好喷灌设备、花坛、围栏、绿化牌、园凳、园灯、园路等,有损坏现象及时处理。
7.养护单位做到及时保洁,绿化带内无杂物、垃圾、枯枝。
8.所有绿化视天气情况适量浇水,不得有缺水现象。
9.绿篱定期整形修剪。花灌木每季修剪一次,乔木每年修剪两次,剪除徒长枝、萌蘖枝。草坪修剪,暖季型草坪每年至少两次,冷季型草坪没每月至少一次。
10.树木冬季施肥一次,花灌木春季施肥一次,草坪一年施肥三次(时间依草种定)。
11.防病治虫预防为主,花草树木一年打药五至六次。冬季所有树木涂白一次。
12.花草、树木如有缺损现象,在当年春秋季或次年春季及时补种,发现人为损坏的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