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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管理规定

    2019年11月15日 11:02  点击:[]

     

    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地为全校的教学工作和师生员工服务,使学校维修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公物维修、报修管理制度。
      一、实行公物报修制度。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教室、功能室和教师个人使用的办公物品出现损坏、故障或不安全因素,由管理或使用责任人向后勤管理处或其他管理部门提出报修。全校每位师生针对公共区域的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都有向学校提出报修的义务。人为损坏公物,由管理或使用人落实赔偿责任。
      二、接到报修单后,后勤管理处将派维修人员进行核实,由后勤管理处统一安排维修,涉及购置配件的需报学校领导审批。若发现人为损坏,后勤处应及时向学校有各部门反映情况,并做好赔偿工作。
      三、后勤管理处积极收集保修信息,进行登记归类后视情况安排人员进行维修。若确定不能维修的项目,需校外人员维修时,需向服务对象解释,报校领导同意后实施。
      特急维修,如教学楼停电、水管爆裂等紧急情况,后勤管理处在接到报修信息,立即落实维修(不得超过4小时)。
      一般零星维修(包括课桌椅、门窗及玻璃、日光灯、走廊灯、卫生间水电等)在接到报修后48小时内完成,确属工作原因不能在48小时解决的,要向报修者说明情况,并妥善安排。
      大型及关键维修,所修内容复杂,量大及复杂没办法在48小时

    内维修的,后勤管理处提交学校研究,并在一周内解决。
      四、每学期末,各管理或使用责任人要对以下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以便后勤处做好新学期开学前的各项综合维修工作。
      1.教学楼内的照明、桌椅、玻璃、上、下水设施。
      2.教室、功能室内的空调、风扇、照明灯、排气扇、门窗等是否能正常使用。不能正常使用则做好记录,并即日完成维修。
      3.厕所内的照明、上、下水管道、风扇、空调、排气扇、门窗等。
      五、雨季前(回潮天气)应做的工作。管理或使用责任人要及时检查、清理走廊或者教室和功能室雨水,以便及时报修,落实维修。
      六、对于维修人员的要求。
      1.维修人员严禁工作时间内喝酒,注意安全生产。
      2.严格遵守管理制度,注意节约,公私分清,不做它用。
      3.文明用语、礼貌待人,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端正服务态度,提高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
      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提高维修业务水平,完成部门安排的任务。
      5.对后勤处批转的维修项目必须及时落实维修,不得拖延。
      6.修理工作完毕,及时清理现场,并提请保修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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