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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请假、销假OA流程的补充说明

    2019年11月05日 09:37  点击:[]

       请假OA流程10月初调整后上线,近期已将部分数据导出,通过分析主要发现以下几点,现反馈各部门以便做好考勤管理。

    1. 请假不足1天的应按1小时折合0.125天计算,请假时间应是0.125天的整数倍(如:0.125、0.25、0.375....)。

    2. 产假人员均未填报,请各部门通知相关人员在月底前完成流程申报,以免影响下月交通补贴的发放。

    3. 请假流程中“相关附件”栏目支持上传病历、活动通知等相关请假凭证图片,若未及时上传,可通过核对实物核实请假理由。

    4. 各部门负责人请注意请假信息项的审核,如有填写不正确应及时退回流程修改。

      每月考勤数据将在下个月10日前在校园网公示,如发现漏报的速在OA中补做流程,如有多报请假天数的走销假流程进行处理。请系部、处室加强本部门人员的考勤管理,避免数据遗漏或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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