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部是校党委领导下的主管组织、干部、人才的工作机构。人事处是在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主管人力资源开发及管理的工作机构。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党委组织工作。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指示精神和学校党委决议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协助校党委做好校内中层干部考察培养、选拔使用、管理监督等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选拔推荐校级干部;组织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协助学校党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申报和重大事项报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材料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备案;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公出国的政审和领导干部因私出国的手续办理工作。
三、负责基层党支部建设。协同校党委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党代会筹备、党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工作;做好校内各基层党支部的组建和换届改选;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和指导基层党支部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四、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党籍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做好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党内评优表彰工作;协助校党委做好党内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工作,做好违纪党员的教育、处理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的申诉、来信来访工作。
五、负责人才工作。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充分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作用,做好党政管理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各级各类专家和优秀人才的选拔、推荐和服务工作;做好干部、人才对口支援以及挂职锻炼等工作。
六、负责数据年报工作。做好党口和行政口相关组织人事数据的报表统计、上报归档工作;做好人事管理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校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做好机构的设置、更名、调整、核编等工作;做好学校岗位设置,教职工的聘任与日常管理统计(如考勤、请销假、聘期考核、人事调配、退休、辞聘等);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奖惩等工作;做好教职工(含退休人员)工资、津贴、补助、社保、公积金等核算调整工作;做好其他人员的薪酬核算工作。
八、负责教师招聘工作。做好学校年度人员需求计划、招聘简章及人员招聘工作;做好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合同管理及兼职教师的聘任、管理等工作。协同上级或其他部门做好教职工培训计划、岗前、岗中培训等工作。
九、负责职称评审组织工作。组织做好全校各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用和管理工作;做好教职工人事工作材料的搜集、整理、归档工作;做好人事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处理好人事来信来访事宜。
十、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