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挑选、推荐第十一批援疆支教教师的通知
各位教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昆山市教育局《关于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第十一批援疆支教教师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挑选、推荐优秀援疆支教教师工作通知如下:
宣传动员:11月6日
教师报名:11月6日-11月11日报名教师请填写《支教教师人选名单》表发人事处赵红艳
择优推荐:11月12日学校将讨论确定1名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师人选
信息上报:11月13日将学校《支教教师人选名单》报昆山教育局。
希望各位教师认真研读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援疆支教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援疆支教作为培养锻炼能力的契机,带着极大的热情报名参加援疆支教工作。学校也将贯彻省、市关于援疆教师政策待遇文件规定,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干部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表现优秀的支教教师。
转发:《关于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第十一批援疆支教教师通知》
昆山开放大学,各中小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将选派第二批“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第十一批援疆优秀教师到新疆支教,带动和培训当地教师,帮助新疆整体提升教育发展水平。现将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国家“援藏援疆万名教师支教计划”和做好我市第十一批援疆工作,建立新疆与我市学校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的常态化机制,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帮助新疆全面提高教育发展水平,为新疆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
二、选派任务
1.按照“合理、可持续、可实现”的原则,选派一定数量的优秀教师(包含专任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详见附件1)赴新疆阿图什支教。除附件1表二中的副校长在疆时间为3年外,其余均为1年半,鼓励延长支教时间或留疆工作。
2.支教专任教师主要承担学科教学和班级管理任务,组织教研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教学指导,充分发挥骨干示范作用,与受援地教师组成教学团队,带动受援学校整体提升学校教学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
3.支教教育管理人员主要从事学校管理工作,推动受援学校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三、选派人选要求
1.各校要挑选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较高的教师(校长、副校长、中层骨干,以及骨干教师等)。各校至少推荐1名优秀教师备选。
2.选派支教教师要求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感;作风扎实,不怕吃苦,敢于奉献,身体健康。学校管理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不得从分流或下岗对象中选派支教教师。
四、政策待遇
1.援疆教师待遇按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在疆工作期间,支教教师只转组织关系,不转行政、工资关系,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享受原单位同类同级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2.支教教师在疆工作经历视同到农村基层任教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称;符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条件的,经委托可参加当地组织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3.各派出单位在推荐各级教师荣誉表彰、评优评先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推荐、评选支教教师;在干部选拔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提拔使用表现优秀的支教教师。
4.加强支教教师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在江苏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选派地和受援地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1.各校要进行广泛动员,充分调动教师参加支教工作的热情,把援疆作为教师培养锻炼、提升能力的重要渠道,重视支教教师后续发展,形成广大教师愿意支教、争取支教的良性机制。
2.援疆教师支教期间,由派出单位和受援地共同管理,接受省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组织领导。省对口支援前方指挥部负责支教教师在疆期间的日常管理、服务保障等工作,落实支教教师的工作、生活保障和各项待遇,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顺利完成支教任务。
3.请各校于2019年11月13日下班前完成动员、报名和推荐工作,并在智慧教育云平台报送《支教教师人选名单》(见附件2)。本期支教教师于2020年春季开学前全部到位。
昆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