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发展处
教师发展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师发展 > 正文

    苏州市中小学德育系列名师工作室的申报通知(2017)

    2020年04月08日 16:05  点击:[]


    关于申报苏州市中小学德育系列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文化教育委员会),各直属(代管)学校

    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升德育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我市德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教育部《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精神,近期将评选苏州市中小学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同时启动首批苏州市中小学心理教育名师工作室、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定位

    工作室是以德育名师名字命名、吸引德育骨干加入而组建的德育工作者成长基地,集专项德育工作研究与队伍培训功能于一体。工作室由市教育局批准和授牌,实行市、区、校三级共建,按照属地管理、服务地方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建设周期为三学年。

    二、申报类型、名额

    德育名师工作室分三个类型:班主任名师工作室、心理教育名师工作室、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

    各市、区每个类型可推荐1-2位名师担当工作室领衔人。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班主任名师工作室的老师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任班主任,且班主任任职累计年限10年以上;

    2.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或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德育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

    3.近五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德育课题,或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德育研究论文两篇;

    4.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德育公开课或德育讲座。

    (二)申报心理教育名师工作室的老师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任学校专职心理教师(不兼任其他学科,不兼任校医,可担任学校干部),且专职心理教师任职累计年限10年以上;

    2.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或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德育学科带头人和心理特级教师;

    3.近五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心育课题,或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心育研究论文两篇;

    4.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心育公开课或心育讲座。

    (三)申报家庭教育名师工作室的老师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现任家庭教育指导师,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或林老师团队)工作累计年限5年以上;

    2.曾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称号,或被评选为市级及以上德育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师(包含林老师)等荣誉称号的优先;

    3.近五年来,主持市级及以上家庭教育课题,或至少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家庭教育研究论文两篇;

    4.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家庭教育公开课或讲座。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阶段(10月上中旬):学校动员,自愿申报,申报者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各一份):苏州市中小学德育系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反映申报者的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二)初审阶段(十月下旬):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初评推荐,严格把关。10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苏州市教育局德育处,同时申报材料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jyjzxc@163.com

    (三)复评答辩阶段(十一月上旬):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材料进行复评筛选,并组织入围选手答辩;评选出工作室,为工作室及领衔人授证书、授牌。

    五、人员组成

    工作室由两部分人员组成:一是命名德育名师,主持工作室的全面工作;二是工作室成员,由同地区相关骨干教师(心理教育教师和家庭教育指导师必须持证)组成,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20人。

    六、职责任务

    (一)承担市、区级相关德育队伍的培训与指导工作,力争成为骨干摇篮;

    (二)指导成员制定专业成长计划,并通过工作研讨、集体备课、公开课观摩、课题研究等形式,提升专业水平,助力职业生涯发展;

    (三)开展课题研究,在三年建设周期内至少完成一个市级及以上相关课题研究,并有较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专业论文或专业著作;

    (四)发挥工作室的示范和辐射作用,通过定期的示范课、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工作论坛等形式,促进当地德育工作发展。

    七、考核办法

    工作室考核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形式。过程性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将作为终结性考核重要依据;终结性考核在建设周期(三学年)结束时进行。

    考核优秀三年后将继续保有命名。

    八、管理保障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管理考核和业务指导;所在学校协助进行工作室日常管理;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工作室的活动经费(每年一万以上),工作室严格按照财务规定和工作计划进行开支;所在学校负责工作室的场所设备等的运行保障;

    (三)各地可参照市、区级德育系列名师工作室建设开展工作。

    联系人:张雨作,联系电话: 65151329;电子邮箱:sjyjzxc@163.com 

    附件:苏州市中小学德育系列名师工作室申报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71011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1011日印发  

    附件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联系电话

    教龄

    现任教学科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工作年限

    现任教年级

    现任何级班主任

    主要

    学习

    工作

    经历

    获得

    荣誉

    称号

    情况

    主要

    科研

    成果

    培养

    指导

    相关

    人员

    情况

    学校意见

    (请说明:是否同意筹建名工作室;学校能否为工作室提供工作便利;命名名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能力

     

    年   月   日

    县(市、教育局意见

    (请说明:初评情况;是否同意筹建工作室;能否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

    意见

     

    年   月   日

    上一条: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启动“四有”好教师团队建设的通知 下一条:昆山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例

官方微博
微信公众号

地址:昆山市玉山镇娄苑路169号 邮政编码:210036 TEL:0512-57795554 版权所有©Kunshan Open University昆山开放大学 苏ICP备05004218号 公安备案号:32010602010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