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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2019年11月05日 13:48   编辑:安保处   浏览次数: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一岗双责”、“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该承担起安全教育的职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校无安全责任事故、事件发生。切实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根据《昆山市中小学、幼儿园(看护点)安全稳定工作考核细则》及相关法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一、 考核要求: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考核原则。

    2.突出预防,消除隐患;重视过程,讲究实效;尊重事实,落实责任。

    3.安全工作考核作为教职工评优、评先、晋级的依据之一。

    4.安全考核基础分为100分(班主任为120分),按考核办法规定增减。95—100分为优秀(全额发放),75—94分为合格(60%发放),75分以下为不及格(扣除全部安全考核奖),100分以上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视情况奖励。

    5.考核按学期进行,年度绩效考核按2个学期的考核为依据。班主任的考核中(1)由学工处考核;教职工考核由各系部完成。其它考核及汇总由安保处完成。

    二、考核内容:

    昆山开放大学安全绩效考核细则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分值

    考核标准

    自评分

    得分

    班主任独立考核部分(20)

    安全教育

    1

    班主任需认真检查每日学生出勤状况并按要求组织学生晨午检,安全教育进课堂,在《班主任手册》上有记录。

    5

    少一次扣1分



    2

    班主任需及时完成安全教育平台所布置的作业,并督促学生及时完成,确保完成率。

    10

    ①对作业要求完成期限的80%时间内完成率未达100%一次扣1分;

    ②作业要求完成期限内完成率未达100% 一次扣2分;

    ③在作业要求完成期限的20%时间内完成率达100%的,一次加1分



    3

    班主任对班级学生活动场要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学校。

    5

    每周班级安全隐患排查表未按时上交的发现一次扣1分



    所有教职员工考核部分(100)

    教学安全

    4

    所有授课教师需认真确认每节课学生出勤状况,并将缺勤人员记录在《班级日志》上。

    8

    少一次扣2分



    5

    所有授课教师需进行课内教学安全教育、管理有序,排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安全事件、事故。

    8

    发生一次扣4分



    6

    所有授课教师需及时处理课内、外意外发生的安全事件,以救助学生为第一的原则。

    8

    未做到的或处理不到位的扣4分



    7

    全体教职员工在课堂及日常学生管理过程中不得与学生发生冲突。

    8

    发生一次扣4分



    安全意识

    8

    按要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安全学习及认真完成所布置的相关工作,及时上交相关材料。

    6

    少一次扣2分



    9

    对所负责的区域内定时进行岗位安全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学校并及时处理。

    8

    一项未做到的扣2分



    10

    配合完成学校每月安全大检查工作,完成学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上交检查清单及照片。

    8

    一次未完成扣2分



    11

    上级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因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0

    查到一次扣5分

    未及时整改的扣2分



    12

    校园网络安全,全体教职员工不得在网上浏览或发布非正能量信息。

    6

    发现一次扣2分



    13

    校园内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安全。

    4

    ①机动车停放不得影响其他车辆出入及行人通行,且不得影响校园美观,发现一次扣1分;

    ②机动车不得在禁止移动及出入时间内在校园内移动,或出入校门,发现一次扣1分;

    ③非机动车在工作日期间不得进入校门,发现一次扣1分



    14

    值班人员及时到岗加强巡查,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上报(或移交),在《值日记录》上记录。

    8

    其中一项未落实的扣4分



    活动安全

    15

    组织活动时,事先需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教育,强化过程管理,安全管理措施并上报。

    8

    一项未落实的扣4分



    16

    组织活动时,发生无责任安全事故。

    10

    处理不及时的,扣10分



    奖励项

    17

    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供线索。

    /

    视隐患情况,一次加1~5分



    18

    发生安全事故或遇紧急事项时协助处理。

    /

    视表现情况,一次加1~5分



    得分



    等次


    附则

    考核分四等(优秀、合格、不合格),95分以上为优秀,94~75分为合格,74以下分为不合格。









    注:以下情况“一票否决”:

    1、 因违反相关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2、 因工作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安全事故的。

    3、 安全事故造成师生财产、生命重大损失的;造成社会强烈不良反响的。

    4、 安全事故发生后,未按有关要求及时上报,或瞒报、谎报、漏报的。

    5、 其它需要追责的责任事故。

    昆山开放大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昆山开放大学安保处

    下一条:单位内部发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治安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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