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各处(部)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三、学校的法人代表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四、各处(部)应当在公安消防部门和学校领导的指导下,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职责,各部门的主任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五、宿舍楼、图书馆、计算机机房、人事档案室、财务室是我校的消防安全重点部门,在消防部门和校领导的领导下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六、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此而造成直多接经济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和本制度对其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直接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交司法部门处理。
七、本制度适用于规范和指导本单位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办。